中铝瑞闽被确定为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发表时间:2008-11-10
本报讯 近日,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被福建省经贸委确定为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2008年上半年,中铝瑞闽根据省经贸委《关于组织申报我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试点产业园区的通知》要求对公司开展循环经济情况组织材料进行申报,重点突出了公司在废铝回收循环利用及轧制油回收部分替代新油进行回用;公司水循环利用及废水零排放工程的开展等内容。经省经贸委研究审批,被确立为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福州园区一家,企业六家),获批企业将得到省经贸委项目资金的扶持。
郑登行